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保卫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2.在学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保卫部、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各科室人员的调配、使用和管理;
3.负责制订本处各项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拟职责范围内的报告、请示、规定和办法等文稿,做出年终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保卫人员的政治学习、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5.督促检查各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工作重点;
6.协助各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预防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单位严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9.主持召开处务会议,提出职责范围的内工作意见,布置工作,总结经验,检查各科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决定本处重大工作事项和问题;
10.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