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完善部门安全防护措施,依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治安管理暂行规定》中重点防盗部位安全防范标准,特制定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做到内容人人皆知。
2、定期检查和研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防范措施要安全可靠,严格落实“铁门、铁柜、铁护拦和报警器”等物防和技防措施。
4、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实验室、库房或其它地点现用或存放的贵重金属器皿、材料、精密设备和危险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专库保管、必须存入保险柜或铁皮柜内,并登记造册,严格使用、出借手续,存放地点要安全可靠。
5、各单位的现金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按要求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在办公室的家具内存放。
6、保险柜或铁皮柜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随身携带,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保险柜或铁皮柜的存放地点要安全可靠,并确保门、窗、锁的牢固。
7、特别重要部位除落实上述安全防范措施外,夜间及节假日要设专人值班。
8、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的部位,要采取临时措施,或夜晚设专人值班,确保安全。
9、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准擅离职守,对所负责的部位要进行严格的巡视和检查,建立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
10、值班人员要会报火警和匪警,会使用放在看管部位的消防器材,发现可疑情况进行监视并及时报告。
11、值班人员对巡视检查当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及时排除,防止发生治安和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问题,除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
12、不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执行,防范措施不落实、有章不循、擅离职守、麻痹大意而造成事故和盗窃案件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失职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