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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毕业生户籍迁移相关问题的解答

作者:浏览:时间:2014-12-31

关于2014年毕业生户籍迁移相关问题的解答

 

走进四月,离2014届毕业生离校还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部分学生已经开始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着手于规划毕业后的人生蓝图。离校前关于户口的迁移、安置成了学生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为了更好地帮助同学们了解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从学生咨询较多的问题中简要归纳了以下几点:

 

户口是否必须从学校迁出?如果不迁可以保留多长时间?

根据我校所辖派出所的工作要求,原则上学生离校时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随《报到证》在前往地办理落户事宜。如确因工作单位未确定、毕业去向不明申请户口缓迁的,按照长春市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派出所对未迁出的户口暂管两年,两年后统一做迁出处理。

 

户口迁往地该如何选择?

可选择的去向有三种:

1、毕业时联系到用人单位并且单位同意接收户口的,可将户口迁入单位所在地所属派出所;

2、毕业时随本人迁回原籍;

3、未联系到用人单位、去向尚未确定的同学可选择将户口迁入长春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所属的派出所或迁回原籍。

 

毕业离校时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离校前保卫处会召集各班负责人到保卫处综合科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同学们按照表格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并签字确认户口迁移去向,经专人审核统计后报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如何领取《户口迁移证》,可以让同学代领吗?

派出所统一办理迁出后,保卫处会按照《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所列情况将《户口迁移证》以院系为单位发放给毕业生辅导员老师,学生可直接到老师处领取。原则上要求本人领取,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取,请指定专人代办,防止《户口迁移证》丢失。

 

该如何办理落户呢?

《户口迁移证》到手以后要及时办理落户事宜,因证件从迁出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过期将按无效处理,公安机关将不予落户。落户所需要证件: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用人单位接收户口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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