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4-12-31

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2014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校园假期安全,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对学校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部门假期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度,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安全事故。

  2、各单位、部门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工作基础上,假前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电器、电路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门窗是否完好、牢固,水暖设施是否渗漏、防冻等,及时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除,防止事故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寒假期间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在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假期平安度过。

  4、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中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明确责任人。寒假期间各房间要彻底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贴好封条,以确保安全。

  5、假期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个人贵重物品,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6、各单位、部门主要安全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的联系电话要保证24小时开机畅通,遇有突发情况便于随时联络。

7、寒假期间,全校楼舍实行封闭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假期来校加班、短训班、后勤维修等(与迁建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学校组织的师资培训班除外),相关单位或部门必须将人员名单、工作地点、时间期限等以书面形式报各自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后,送保卫处治安科备案,便于各楼门卫对进出人员登记查验。保卫处要加强各楼门卫的管理,严格落实和执行封闭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查验和登记人员出入信息,确保各楼舍安全。

8、寒假开始前,保卫处要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防护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要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整改,要对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确保完好使用。

9、要严格落实学校干部总值班制度。总值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值宿职责,不得漏岗和空岗,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会同保卫处在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的基础上,按报告程序迅速向代班校领导报告。

10、保卫处要加强对各门卫、更夫工作的检查,加大对校园公共区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巡查力度;要保证24小时处内有人值班,发现可疑和应急情况,要在应急处置的基础上,按报告程序,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必要时,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严防和打击不法分子在校园从事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值班电话:

学校总值班室:86908265

保卫处值班室:869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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