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本校教职工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的补充规定

作者:浏览:时间:2014-03-20

关于本校教职工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的补充规定

学校自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统一办理《车辆通行证》以来,校园内车辆违规停放、外来车辆滞留、送货车辆杂乱等现象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校领导和全校教职员工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和探索,为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控制校园进出车辆的数量,严把办证关,现对学校2012年9月下发的《关于加强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文件做出一点补充规定:2014年教职员工新办车辆通行证需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车辆通行证申报审批表》(保卫处网页表格下载)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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