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办理落户手续注意事项
1、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2、户口从原籍迁入我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落户手续,此项工作需由负责人通知到班级每个人,防止出现遗漏。
3、本届新生必须在本年度内落户,其它年份将不予办理。
4、上交《户口迁移证》前,学生本人要认真核对迁移证上打印内容是否准确,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上姓名相符、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公章(三章)是否齐全(包括派出所公章,户籍民警章,农业、非农章)。
5、落户需准备物品:近期免冠照片1张(黑白、彩色不限,小二寸以内,背面标注本人班级、姓名),户口迁移证原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1份。按上述顺序依次竖向排列,用2个曲别针在左上角固定后交于班级负责人并在登记表上按顺序做好登记。
6、班级负责人统计后报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内勤室审核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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